防止程序空转,民诉法删除二审法院程序性二次发回重审和最高法院再审范围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于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举行,根据安排,会议将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等法律的修改工作。本次审议,已经是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初次审议之后的再次审议。
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在记者会上介绍了本次常委会会议拟审议法律案的主要情况,其中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内容提到,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本号发过的《从一法官被控玩忽职守案中看,多少司法程序是在空转,如何防止?》中有,只因一审法官曹某涉嫌枉法裁判罪(检察院指控有罪,后经法院审判宣告无罪)的工作不负责任,就导致原被告开启了一场耗时近10年的诉讼,给被告造成了500多万元的损失。
就这样一个漏洞明显、不管不顾被告鉴定材料鉴定异议的一审判决,上诉之后居然获得了二审法院的“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河北检察院向河北省高院提出抗诉。河北省高院指定秦皇岛市中院再审的结果还是不准被告重新申请鉴定,依然是维持原判决......直到经过两次一审,三次二审,包括省检察院抗诉在内的省高院三次再审,最终不得不由省高院直接提审改判。
当事人上诉,即便省检察院抗诉、省高院三次指令再审,都无法纠正这样一起一审审判程序存在明显程序性严重错误的案件。类似的程序空转烟语君也经历过(详见《亲身经历的再审程序为例,说说诉讼程序是如何空转的》一文),一些二审法官、再审法官,根本就是不管不顾一审存在的基本说理性错误,或为快速结案,或为其他原因,轻易就出具维持原审判决、驳回上诉申诉的结果。
从近期修改民事诉讼法减少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情形、扩大最高法院再审范围,修改中院以上的三级法院《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意见》规定再审案件一般需要提审、可以指定异地法院审理来看,最高法院确实想从制度上,加强上级法院针对一审错误判决上的纠错能力。
不过,烟语君看来,想要真正的破除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错误案件错而不纠、审而不纠的现象,更为重要的措施是,应该破除上级法院跟下级法院在裁判结果上的利益共同体现象。
公开资料显示,如今的上级法院,都在考核当地法院、法官的二审改发率、再审改发率。例如,新华社近期刊文《纠正错误像是做坏事?新华社关注一味攀比低“改发率”困扰二审监督纠错》中提到的,“长期以来,各地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把案件的低发回重审率、改判率作为评价法院、法官审理案件质量的重要指标,相关统计一定程度上可衡量法院审判工作质效......”、“一些地方法院内部考核中,“改发率”不仅影响部门评价,还与法官绩效奖金挂钩,并作为法官评先评优、晋级晋职、岗位调整等工作的重要评价依据,这让一些二审法官改发案件时有所顾虑。”
往期文章:不准带手机进法院,有没有考虑到合法性,及给当事人带来的危害
往期文章:?:律师,代理案子效果不理想你能为我进行网络维权吗
往期文章:实践证明,法官独立裁判看上去很美,但却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往期文章:经济好坏都需要大量律师?怎么传来红圈律所裁员的消息?
为方便与网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本号原创文章,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媒体(不包括朋友圈)进行转载,侵权追究法律责任。